为持续深化检务公开、健全外部监督体系、提升司法公信力,今年以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,坚持“应邀请尽邀请、能参与尽参与”工作原则,不断拓宽监督渠道、规范履职流程、强化成果转化,推动人民监督员从“程序见证者”转变为“质效助推器”,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、可感知的方式惠及群众。1月—5月,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15案次。

一拓宽监督场景,实现履职监督全覆盖。打破传统单一案件监督模式,持续拓展人民监督员履职广度,推动监督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全链条、各领域。聚焦司法办案核心环节,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拟不起诉、公益诉讼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重点案件公开听证。针对涉企营商、民生保障、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注度高、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,优先引入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,借助群众视角审视办案工作。丰富履职监督形式,组织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案件质量专项评查、司法规范化检查,打破办案监督壁垒。
二健全规范机制,筑牢阳光司法硬支撑。不断细化工作流程,完善全链条履职保障机制。事前精准对接,案件管理部门提前梳理监督案件基本情况、争议焦点、办案流程,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情、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重点,明确履职权限与流程,消除监督盲区。事中全程赋能,保障人民监督员全程查阅卷宗、参与听证、问询核实、独立评议的权利,不干预、不引导监督员发表意见,充分尊重群众朴素正义观,确保监督客观公正。事后闭环跟进,建立“受理—登记—落实—反馈”全流程工作机制,严格落实监督意见限时办理制度,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责任,细化落实举措,形成闭环管理,切实杜绝监督流于形式。
三强化成果转化,激活司法治理新效能。坚持以监督促规范、以监督提质效,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落地落实,切实把外部监督成效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、化解矛盾纠纷、服务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果。依托人民监督员桥梁纽带作用,搭建检民良性互动平台。人民监督员立足基层视角,积极传递群众司法诉求、解读检察工作举措、普及法律知识,有效打通检民沟通“最后一公里”,既助力检察机关精准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推动案结事了人和,又让群众全方位、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,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。
下一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地见效,持续优化履职保障机制、拓宽监督履职维度、强化监督成果运用,常态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推进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,以常态化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规范化建设,持续擦亮阳光司法底色,全力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。